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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新闻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咨询常见问题一览表

作者:编导培训  来源:www.zyrykbiandao.com  发布时间:2023-03-07

学校概况

1.学校总体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1个学科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北京师范大学由北京校区、珠海校区两个校区(含四个校园)组成。北京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珠海校区于2019年4月由教育部正式批准建设,现有本研学生3600余人。学校设3个学部、27个学院、2个系、11个研究院(所),4个书院。

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是北师大建设“综合性、研究型、教师教育领先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按照学校“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和“高标准、新机制、国际化”原则,打造的与北京校区一体规划、一体推进、一体呈现、同一水平的南方校区。利用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和创新氛围,珠海校区旨在打造成为卓越教师尤其是国家急需学科师资培养的南方高地,服务港澳人心回归和“一带一路”倡议的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高精尖研究中心以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培育基地。2017年8月,广东省、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共同签署了《共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三方协力共同推进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建设。2019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

3.学校两校区招生代码及毕业证书情况

学校办学格局为“一体两翼”,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0027,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为19027,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对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具体招生省份以当年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计划分数

1.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查询方式

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

年度招生计划经审核确定后学校会及时发布,预计于每年6月初发布。

2.特殊类型招生计划

学校各特殊类型招生在发布招生简章时发布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不占统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政策

1.投档比例及政策加分认可情况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如遇招生政策调整,以当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

2.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在高考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100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另,对于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并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如遇招生政策调整,以当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

3.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学校有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保送录取运动员、外语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等类型招生,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会及时发布相应类型招生简章。可访问本科招生网简章栏目查阅,特殊类型具体招生政策以当年所发布招生简章为准。

4.公费师范生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大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学校面向部分省份招收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在提前批次报考录取,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

5.优师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校面向部分省份实施优师计划,该计划坚持“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面向实施省份优秀高中毕业生,择优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为实施省份欠发达地区定向培养志存高远、乐教适教的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未来教育家。优师计划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生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

6.强基计划常见问题点击查看

7.2022年艺术类校考成绩已公布点击查看

8.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学校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已公布,请考生自行按简章要求准备材料报名,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分专业确定初审合格资格。

9.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人才培养

1.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励耘实验班)

学校现有十个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首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对应10个本科专业部分学生按励耘实验班进行招生培养,专业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地理学、心理学。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是国家一流人才培养的高地。教育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十年探索实践基础上,教育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于2019-2021年在基础理科、基础文科、基础医学领域遴选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着力培养未来的杰出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和医学科学家,为把我国建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2.转专业政策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因材施教,学校为确有专长、转换专业后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学生提供专业选择机会。根据学校本科生专业选择管理办法,每年会发布专业选择通知。全校一、二年级学生(除上级部门或学校招生简章对转专业有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的特定群体,以及曾按照专业选择程序选择专业者除外),可在春季学期自主提出转专业申请,由接收院(系)按转入标准进行公开考核,择优录取。

3.部分高考改革省份大类招生主修专业确认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目标,以尊重学生专业自主选择权,调动学生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宗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主修专业确认工作。主修专业确认主要依据专业接收人数、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意愿,以及学生综合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和入学后课程成绩构成,各占50%。

4.辅修和辅修学士学位情况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教育资源,进一步激发学士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学校开展辅修相关工作。学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通过学校组织的辅修申请程序,获得相应资格者,可以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辅修培养方案,进行跨本科专业大类的辅修学习。在规定年限内达到辅修专业证书授予条件的,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的同时达到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注明获得辅修学士学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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