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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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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作者:编导培训  来源:www.zyrykbiandao.com  发布时间:2019-02-21

四川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 且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2.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各专业分省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省份 计划 省统考专业
河南 4 编导制作类
湖北 4 广播电视编导
湖南 4 编导类
重庆 6 编导类
四川 13 编导
贵州 4 广播电视编导
广东 2 编导
辽宁 3 广播电视编导
安徽 3 模块二(广播电视编导等)
陕西 4 播音编导类
黑龙江 3 广播电视编导
福建 2 编导
甘肃 3 广播电视编导
文化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指当地省份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宁缺毋滥。对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生源省份,我校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
 
 
三、监督机制
 
1.四川大学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规范开展。
监督邮箱: jiwei@scu.edu.cn 
监督电话: 028-85404020 
 
2 .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生艺术类报考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四、联系方式
 
招生政策咨询:
 
学校地址: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望江校区)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华西校区)
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江安校区)
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咨询传真:028-85408370
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咨询网址:http://zs.scu.edu.cn
咨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
 
五、2018年四川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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